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19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郑某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随着庄严法槌落下,洋浦法院对郑某某(女)当庭宣判。庭审现场。(洋浦法院供图)2020年3月29日下午,郑某某与两名被害人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某咖啡店进行麻将赌博至当晚10时许,郑某某输给两名被害人31000余元,其中现金12000余元,微信转账19000元。后三人离开咖啡店到饭店吃饭,在吃饭过程中,郑某某因打麻将输钱不服气,趁二被害人不备,将二人的包抢走。在逃离现场过程中,两名被害人包内现金散落5000余元,其中一被害人在追赶过程摔倒造成手臂受伤。郑某某抢包后乘坐他人车辆逃往儋州市那大镇,途中将包内现金16000余元和银行卡拿出,将包丢进水利沟,将银行卡销毁丢进垃圾桶。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定罪量刑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某某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现场,郑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接受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洋浦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并结合郑某某具有从轻量刑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被告人郑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本文tag标签——输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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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打麻将输钱后抢夺牌友一万余元洋浦法院这样判
发布日期:2022-03-02 09:39 点击次数: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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