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利用工作之便窃取客户信息,转手卖出获利。近日,厦门思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非法倒卖个人信息案件。
23岁的刘某原就职于某快递公司。为了赚更多钱,他偷偷使用他人账号登录查询买家信息,之后将包括姓名、收货地址、联系方式、购买商品及金额等买家信息,以截图的方式倒卖给不法分子。经查,自2019年底,刘某一共非法出售近5000条信息,获利21800元。有客户投诉,快递公司调查发现了刘某的行为,当即报警。归案后,刘某自愿认罪认罚。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刘某具有坦白的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