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玉环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决一“六合彩”犯罪团伙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八年四个月不等,并没收其非法所得财产。该团伙非法经营“六合彩”,疯狂吸金超10亿。
非法经营“六合彩”屡禁不止,渴望一夜暴富的人不断投身“六合彩”营造的海市蜃楼,最终清醒时才发现已身处无底深渊。
非法经营“六合彩”,拉上好友一起“赚”
由于“六合彩”在国内并不合法,大家只能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找到靠谱的上家偷偷下注,逐渐形成了“下注人—收单人—庄家”的灰色产业链。
詹某,就是其中一个名气颇大的庄家。
40多岁的詹某,中学毕业后就进入了社会,脑子灵活、做事讲义气的他经商颇为成功。闲暇之余,他开始玩起“六合彩”。
“因为玩的时间久了,我的上家老乔就给我一个盘口(即赌博网站接口),让我做代理。”詹某回忆道,那是2014年下半年,他开始了“六合彩”坐庄的日子。
从此,每到“六合彩”开奖的日子,詹某就会变得格外忙碌,电话、微信单子络绎不绝,而他也逐渐摸索出了两种下注的方式。
“一种是我直接把盘口给对方,他们自己会在网站上下注,电脑自动结算。如果对方押对了,我就会在第二天给他打钱;如果对方没对,就会打钱给我。”詹某表示,“另一种就是别人跟我说押多少,我按他说的去盘口下注。开奖之后也是一样的,根据输赢互相给钱。”
这些钱在悄然无声中被詹某等人的“六合彩黑洞”吞噬,大部分人输多赢少,倾家荡产。而詹某等人却靠返点抽头,大肆敛财。
正值“业务”发展之际,来找詹某下注的人越来越多。苦于人手紧缺的詹某,将主意打到了发小陈某和徐某身上,时不时让二人帮忙押一下盘口。
“他本来是借了我的银行卡去用的,每天的流水都很大,我也没问。后来他太忙了,就让我去帮忙,我就知道是在搞‘六合彩’赌博。”陈某表示。
钱字当头,越来越多的人被蛊惑下水,一个犯罪团伙就这样形成了。
疯狂吸金超10亿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8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詹某与“老乔”(另案处理)合伙在玉环市坎门街道等地利用香港“六合彩”开奖信息,组织赌博坐庄活动,纠集被告人陈某、徐某帮助接受投注并转投到“六合彩”赌博网络平台进行结算,并从中非法获利。
其间,詹某使用其本人和陈某、徐某等人名下近20张银行卡用于“六合彩”赌资结算,合计达6亿余元。陈某、徐某借卡给詹某用于“六合彩”赌博结算和参与期间,共吸收赌资达5亿余元。
此外,被告人詹某还利用“重庆时时彩”彩票开奖信息组织赌博坐庄活动。2014年12月至2018年7月,接受下家投注并结算金额达5000万余元,并从中非法获利。
玉环法院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三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大小、犯罪情节、认罪认罚情况,判决被告人詹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120万元。被告人陈某、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及八年四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据悉,自2018年以来,玉环集中开展了对“六合彩”犯罪的打击,长期盘踞在坎门、大麦屿等地的地下“六合彩”犯罪组织被依法查处,社会风气得到净化。
截至今年5月,玉环法院共计判处“六合彩”非法经营案件196件244人。其中被判缓刑的124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6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