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大理院驳回了要求政府停止购买和使用科兴新冠疫苗的请愿。
5月11日,由大法官蔡友忠撰写的长达17页的裁决,驳回了前马仁俞计省莫厄社长尼布穆西诺提交的请愿书,后者试图迫使针对新冠肺炎的国家特别工作组遵守食药署对采购和使用新冠疫苗的一般规则,并要求食药署发布停止采购和使用科兴的命令。
被告包括杜特地总统、卫生部长杜计和国家特别工作组首席执行官牙未斯。
法院裁定:“由于法律明确排除了临床试验的进行,并将临床试验的采购从招标程序的一般规则中豁免,法院不能介入,在新冠肺炎疫苗的采购及其使用,特别是那些获得紧急用户许可证的疫苗的使用之前增加另一层要求。”
最高法院亦强调,“总统”并非“适合被起诉的一方”,因为总统在任期间不能被起诉。
“本院认为,并再次提醒诉讼当事人,不能在任何诉讼程序中起诉菲律宾共和国现任总统。由于行政权完全属于菲律宾总统,他不应受到任何妨碍他履行宪法规定的职责的干扰。因此,总统诉讼豁免权保护杜特地总统在其任期内免受任何投诉或请愿。”
该决定还补充说,在法院层级原则下,大理院只能处理“法律问题”,而不是“事实问题”。
“科兴疫苗的效力受到挑战是一个超出本法院管辖权范围的事实问题。要了解疫苗效力的细节,需要提交其临床试验结果,并对其他疫苗的各种结果进行比较分析,以确定有效新冠疫苗的可接受标准。然而,大理院不是事实的审判者,这是一个既定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