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多次敦促南康籍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绝大多数滞留缅北窝点人员都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已回到国内,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顽固不化,拒不回国。
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滞留缅北窝点人员违法犯罪事实,结合全区劝返工作实际,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特对13名仍滞留缅北拒不回国的南康籍人员予以公开警示,勒令在今年9月底前回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否则将采取更为严厉的惩戒措施。
在此,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再次重申,所有滞留缅北窝点人员必须回国,如不及时返回国内,不但祸及自己,还将对家人、子女的参军、升学、就业、信用等多方面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前,凡主动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到者,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于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2021年9月3日
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