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安市涉诈人员“七个一律”公告
1.凡是缅北窝点人员、涉诈在逃人员子女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和开学时,父母双方没有共同当面申请入学就读手续或面谈注册报名的,一律迁回原籍学校就读。
2.凡是缅北窝点人员、涉诈在逃人员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一律从严政审。
3.凡是滞留缅北窝点人员、涉诈在逃人员为党员、公职人员的取消本人及所在单位所有人绩效奖、平安奖、文明奖。缅北窝点人员直系亲属取消3年内绩效奖、平安奖、文明奖,一律从严问责问效。
4.凡是缅北窝点人员、涉诈在逃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暂停其名下所有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账户、电话卡、物联网卡、虚拟运营商电话卡,且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一律深挖彻查,从严从快重判、数罪并罚、判处实刑。
5.凡是滞留缅北窝点人员、涉诈在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返韩或投案的,一律取消本人及家庭相关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6.凡是缅北窝点人员、涉诈在逃人员所在村(社区)未在规定时间内返韩或投案的,一律暂停向上申请项目资金、财政奖补,一律取消“平安乡村” 等当年度各项评选资格。
7.凡是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措施,审核义务未履行到位,导致银行卡、手机卡等被用于电信网络犯罪的,一律通告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业主体责任,涉及犯罪的行业从业人员,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