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是来自首的。”汴河镇的刘某来到湖北监利市公安局汴河派出所,向民警讲述了自己的缅北“淘金”之旅。
缅北“淘金” 陷入诈骗陷阱
2020年10月,刘某在监利的一次酒桌聚会上,通过朋友张某结识了自称“海外淘金老板”的高某,从高某那得知偷渡到缅甸工作待遇不菲,可以赚“快钱”,而且非常轻松,不用承担担任何费用,包吃包住,专车接送。刘某考虑到自己在离婚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儿子已经到了上学的年纪,手头一直比较缺钱,心想既然不用自己出钱,不妨出去试一试,便答应偷渡前往缅甸“淘金”。
2020年10月22日,“海外淘金老板”高某帮刘某等人订好了去往云南西双版纳的机票,刘某怀揣着“挣大钱”的心情前往云南。下飞机后,五位“淘金者”一同坐车去到了一个宾馆,挤在一个房间里,经过了长达一周的等待,才有人前来“接应”他们。他们先是坐摩托车到达一条山路,随后便只能步行,翻越了三座山,才终于到达了所谓的“淘金”地点,位于缅甸小勐拉的“神舟集团”公司。
刚下车的刘某,还没有从“翻山越岭”的疲惫中缓过神来,就被公司的工作人员强行收起了身上的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随后发放了几个手机和一堆资料,被要求按照资料上的“话术”和手机上的一些目标人物聊天,通过包装自己与他们增进感情骗取信任,再让对方投资,一步步骗取对方的钱财。这不就是新闻里老提到的“杀猪盘”吗?此刻刘某才恍然大悟,来这里根本不是所谓的“淘金”,赚大钱,而是搞电信诈骗的。
犯罪分子暴力胁迫 签署“霸王条款”
接下来的十几天里,刘某并不好过,在失去自由的同时,每天还要进行长达十几个小时的工作,残酷的现实消除了他“躺着赚大钱”的想法,所以刘某每天都在计划着怎么逃跑。但在这陌生的地方,证件和手机被收走的情况下,不知道怎么回国,只能百般无奈的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虽然答应了让他回国,但由于刘某自上班起,未帮助公司获得任何“收益”,公司要求其退赔偷渡、生活住宿、保护等一些费用,零零总总加起来共要三万五千元。
身无分文的刘某既不想搞诈骗,又借不到钱,便在对方暴力胁迫下,在欠条上签了字,之后便被对方强行带上一辆车,拖到了当地的司法机构。刘某被关押了几十天之后,被移交到国内的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这才结束了这趟“海外淘金之旅”,安全回到了国内。
回国“自首”绝不后悔
“幸亏当时做出了正确选择,没有加入诈骗团伙,不然很可能就回不来了。”刘某说。现在只想配合警方把事情处理好,再到浙江努力工作,好好生活。
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偷越国(边)境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和赌博活动是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请广大公民切勿参与、从事该类相关活动。
最后,监利警方再次正告滞留缅北人员
尽快回国入境投案自首
滞留缅北人员家属
请及时联系劝促亲人回国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情节较轻、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拒不入境投案自首的
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