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南市刘姓女子沉迷赌博,先生不堪债主上门催讨后离婚,他独力扶养三名子女长大成人;刘女未扶养子女或分担生活费,子女开始工作赚钱后,她不断索钱或要求代为清偿债务,金额已达一百万多元(新台币,下同),刘女三名子女向法院声请免除扶养养务,法官判准,全案可抗告。
刘的三名子女主张,从小由父亲扶养长大,母亲好赌,在外负债累累,债权人登门讨债,还殴打父亲,父亲不堪其扰和母亲离婚,但母亲离婚后仍继续沉迷赌博,多次向他们借钱还债,母亲从子女幼年时至成年都未尽扶养义务,向法院声请免除扶养义务。
刘女前夫证称,两人结婚后小孩陆续出生,由她照顾,等小孩大一点,她出去外面做小工帮忙赚钱,差不多做了一、二年,就是出去工作时接触赌博,之后就一直沉迷赌博。离婚后她也没有分担或给付三个小孩子的学费或生活费。刘女对前夫说法未否认,也未提出任何辩解。
法官认为,刘女身体健康不佳,并无收入,名下没有财产,无法维持生活,确有受扶养必要。但她在子女幼年时即因沉迷赌博,导先生不堪债主上门催讨离婚,并独力扶养子女独立生活,刘女没有正当理由子女未尽扶养义务情节确属重大。刘女子女声请免除扶养义务,为有理由,应予准许。